专业:小学教育
培养目标:达到高等师范专科教育水平的小学教师。
基本要求:掌握本专业所需的基本理论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,具有较强的小学教育、教学能力,具备小学教师的基本素质,能胜任小学教育、教学工作。根据本专业的特点,在考核考生的基本知识、基本理论的同时,适当加强对所学知识的实际应用和小学教育的研究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