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烛光工程”工作总结会(2002.11.2-11.3北京)会议发言材料请点击“工程实施动态”
考试内容

  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小学教育专业(大专)考试,全部课程合格后,由考试部门发给高等师范专科毕业文凭。

专业:小学教育

培养目标:达到高等师范专科教育水平的小学教师。

基本要求:掌握本专业所需的基本理论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,具有较强的小学教育、教学能力,具备小学教师的基本素质,能胜任小学教育、教学工作。根据本专业的特点,在考核考生的基本知识、基本理论的同时,适当加强对所学知识的实际应用和小学教育的研究能力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发起单位: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中华慈善总会